Paunawa国际合作部ng科学技术部Sa koleksyon ng中国年轻科学家的工作交流项目SA韩国SA 2025年,在Ang Mga Kagawaran ng Agham举行的“中国 - 韩国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 Munisipal O Mga Kagawaran ng Agham在Teknolohiya的官僚机构ng lahat ng May-katuturang Mga Kagawaran ng Kagawaran ng Konsenseho ng Estado,Mga Nauugnay na yunit:Alinsunod sa Mga kaugnay na kaugnay na kaugnay na kaugnay na kaugnay nggan inggan ingnal ng ing ingnal ngknalal ingknalal ngknalal ing ing ing ing ing ing ing ing ing ing ing ing ing kingunalal ing ing ing kingunalal ing 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operation, upang magpatuloy upang maisulong ang pakikipagtulungan ng pang-agham at kultura sa pagitan ng dalawang panig at karagdagang pagsamahin ang mga pundasyon ng mga proyekto sa South Korea at 202 The "China-Korea Youth Scientists Exchange Plan" is now launched. 1。项目简介1。该项目于1994年启动,每个YOF收集了Y耳朵; 2。该项目是一个与中国和韩国政府一起加入的交流项目,不涉及限制; 3。该项目的中国执行机构是中国科学技术交易中心,韩国执行机构是韩国研究财团。 4。本指南仅供中国科学家在韩国工作和交流。 2。项目目录1。资金领域:对于所有科学,技术,科学和技术政策和管理领域,优先级将提供生物技术,信息和沟通,可变能源,医学医学,航空和气候变化(适应); 2。劳动力部门:韩国大学和研究机构; 3.实施期:3个月或6个月或12个月; 4。4。赞助商:10人; 5。资金资金:韩国研究财团提供的中国儿童工作和生活成本,资金标准为250万WI每人NS每月;申请人和发送给申请人咨询的中国单位承担国际旅行费用,签证费和其他费用; 6. Provinity规定:资金资金直接提供给接收韩国项目实施管理机构(韩国研究联盟)部门的韩国项目,并向接受该部门的韩国项目的中国科学家提供。 3。申请和接受(i)申请资格1。来自我国家的大学,研究机构或企业的中国拥有的人员; 2。年龄不超过45岁(申请截止日期必须占主导地位),具有医生学位或超过5年科学研究经验的人是优先的; 3。能够使用韩语或英语进行工作交流; 4。尚未获得此项目的资金。 (ii)申请材料1。前往韩国的人员信息形式(附加1); 2。员工的建议表到韩国(附录2,应签署并密封); 3。向韩国(中文和英语)申请的申请形式(附加3,4,必须签署); 4。工作权限表(必须签署附录5); 5。邀请函(没有固定的模板,用英语编写,内容必须显示申请人项目的名称参加和工作活动); 6。居民身份证和最高学位证书的副本; 7。在职证书和专业和技术职位证书(没有固定案件,可以使用原始或副本,并且发射的中国单位的官方密封必须是密封的); 8。其他支持材料(例如语言水平证书,纸张,专利和其他相关学术成就的副本不被用作材料支持); 9。上述材料的-Scan副本放置在同一PDF文档中,第一项的应用材料也必须提交他编辑了Word文档的版本。 。 2。所有申请材料均应由业务部,人部和该部门组织的本地建议审查,批准,签名和盖章,最后发送到电子邮件申请地址[email protected],其形式为“名称 +'name +单位 +'2025年中国和韩国青年科学部门的FILEPDF,并将其部门和本地部门编写为单位,并于3。该组织的推荐部是指申请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自治区,市或城市的科学技术部(委员会和局),或与部长和州与州和州相关的部长的国际科学和技术合作负责的相关部门和局。 。 (v)AC掌握过程1。正式审查:2025年6月中旬; 2。专家评论:2025年7月中旬; 3。项目批准通知:8月中旬2025。4。项目建立和实施1。根据中国和韩国之间的咨询结果查找最终项目列表。项目建立的结果将通过邮件通知,并以电子扫描的形式发送项目机构的通知和项目的推荐部和项目申请人。 2。申请人被批准后,他可以准备去韩国;原则上,他必须在今年内前往韩国实施该项目。到达韩国后,他应该在中国科学技术交易中心通过电子邮件报告;如果需要更改前往韩国的时间,它应该提前安排并确定韩国接收者。 3。原则上,项目建立后没有任何调整Ed(例如改变韩国合作社的教授,调整项目持续时间等)。如果在特殊情况下,在塔塔单位韩国批准后,中国人的单位将以正式信件的形式向中国实施机构提交正式申请,并且只有在批准后才能进行调整;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的权力而需要提前终止,则已发送的单位必须提交正式的申请书并退还剩余的未使用资金。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您需要暂时返回中国,则必须提前调整并同意韩国接收者部门,并根据实际条件扩大项目实施期限,以产生总项目的持续时间;原则上,每个返回时间不应超过30天,并且一年内的返回小时数不应超过2次。 5。最终报告是sub项目完成后的一个月内按要求填充。该报告必须由组织的建议部门批准,并提交给项目执行管理机构(在建立项目时将单独给出具体要求)。 5。咨询方法1。中国联系: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与技术交易中心亚洲 - 非洲Yanbin和Wei Peng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韩国联系人:韩国研究联盟国际交流项目办公室Eunhye Cho Consumpation女士电话:82-2-3460-5682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